1、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一般安装在墙上,分为镶嵌在墙内的暗装和突出于墙外,盖以装饰罩的明装两种;手术室和其它病房的终端则分为壁装式、移动式和吊塔式等多种形式。
2、供氧系统在各个用气终端处需配备快速插接的密封插座,插上用气设备(氧气湿润器、呼吸机等)即可供气。
3、供氧管路需采用脱脂处理后的无氧紫铜管或不锈铜管,且氧管路的所有连接附件均采用氧气专用品以确保安全。安装位置要尽可能远离火源,如果离火源太近,容易对病房安全性造成极大地危害;
4、安装完成之后,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保持室内氧含量不超过23%。可以缓慢打开预供氧气排的总阀门,并观察压力表的压力值。若发现现有的氧气瓶未供气或漏气,应及时处理。
中心供氧系统是否合格,需检查验收。只有合格的中心供氧系统才能保障。验收标准如下。
1、应检查和检查所有新的中心供氧系统及其管道和附件,以确保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检查验收应在中心供氧系统改造、扩建或维护后进行,并限于部件拆卸、更换、增加或分离的区域。其检查验收为变更点用户端供气区。对于不影响管道系统的管道气体源设备或气体报警器的更换,只能对这些设备或报警功能进行测试。
3、中心供氧系统施工中,施工质量检查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
4、验收人确认验收制度符合本规范要求后,方可签署验收证书。
5、检验报告应记录和归档所有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
6、隐蔽工程须经有关方面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