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姓名:张经理
联系电话:13911435611
所在地区:北京
主营产品:燃气报警维修 燃气报警检测 燃气报警安装
提交后,商家将派专人为您服务
燃气使用和维护
6. O. 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应由经过专门
培训|的人员负责,不得私自改装、停用、损坏城镇燃气报警控制
系统。
6. O. 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
资料:
1 系统竣工阁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 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 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4 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6.0.3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及紧
急切断阀不得超期使用。
6.0.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设备(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
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 涂外)的功能,每半年应检查 次,并
按本规程I:H 的规定填写检杏将记表。
6.0.5 商用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中的紧急切断阀每半年应手动
开闭一次,并电动闭合一次。
6. O. 6 当局住建筑中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
复合探测器使用到 年时,应按本规程附录 的规定至少检查
次,同时应检查紧急切断阀。报警动作值应符合附录 的规
定,声光警报信号应正常,紧急切断阀自动关闭、子动开启功
能应正常、无内外泄漏,并应记录检测结果,更换不合格
产品。
6.0.7 商业和工业场所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
器、复合探测器每年应按本规程附录 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查
次,其检查结果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的要求,报警控制器应能
19 收到报警信号并正确显示,联动设备动作应正常,应记录检测结
果,维修或更换不合格产品
6. O. 8 受检设备每次检查完后,应粘贴标识并注明检查日期
免责申明: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燃气报警的使用期限_其他工程机械】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中商114的会员提供,由中商114会员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建议您通过拨打厂家联系方式确认最终价格,并索要燃气报警的使用期限_其他工程机械样品确认产品质量。如燃气报警的使用期限_其他工程机械报价过低,可能为虚假信息,请确认燃气报警的使用期限_其他工程机械报价真实性,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