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定期检测项目:
1、报警声和光(如有)
2、 小响应值
3、示值误差(于气体检测仪/气体检测报警仪)
4、仪器漂移(于便携式仪器)
5、报警误差(于气体检测报警仪/气体报警仪)
6、泵吸式仪器采气距离和流量(于泵吸式仪器)
7、供电(于电池供电的仪器)
8、响应时间
9、状态指示(具有无线通信功能)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定期检定的主要的技术要求(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开机自检功能:仪器在开机时应具有自动自检功能,报警部件还需设置手动自检功能。
2、规定有效的探测距离:非接触式气体报警仪器的有效探测距离不小于20 m。
3、报警值设定:针对不同气体,标准规定了具体的报警值设定。
例如,缺氧报警设定值为19.5%VOL,富氧报警设定值为23.5%VOL(参照GB 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规范》);
可燃气体一级报警设定值不大于25%LEL,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大于50%LEL;
有毒有害气体的一级和二级报警设定值则根据OEL(职业接触限值)或IDLH(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来确定;
4、误差与重复性:标准对仪器的示值误差、漂移和重复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的示值误差应在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分别不超过±5%FS、±5%FS和±2%FS;
5、校正与接口:仪器应易于校正,并设置校正程序及相应接口,以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6、防爆性能:用于爆炸性环境的仪器应具有符合相关规定的防爆性能,并取得防爆合格证;
7、声光报警装置:报警器的声光报警装置应满足特定条件下的可见度和声压级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提醒工作人员;
8、输出控制功能:具有输出控制功能的仪器,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输出控制功能,如切断电源或启动排风系统等;
9、供电要求:标准对电池供电和非电池供电仪器的供电电压、连续工作时间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10、其他性能要求:包括方位、响应时间、全量程示值误差、高速气流、长期稳定性、绝缘耐压性能、温度、恒定湿热、抗电磁干扰、抗蒸汽干扰、振动跌落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哪些因素会影响到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
制造商要求:不同制造商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可能有不同的检验周期要求。因此,在购买设备时,应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了解制造商的具体要求。
设备使用环境:报警器的使用环境会直接影响其检验周期。如果设备长期处于有害气体浓度较高、湿度较大、温度较高或较低的环境中,其检验周期可能会相应缩短。
设备维护情况:设备的维护状况也是影响检验周期的重要因素。如果设备长期面临电池缺电、传感器老化等问题,其检验周期也会相应缩短。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通常为每年一次。
根据标准JJG 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规定,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每年需要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定和测试,以确保其性能指标满足相关要求。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的电气安全,电气防爆,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定期检定,计量,校准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资质,为客户解决防火防爆的问题。